硝酸银(易制爆) 该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1]
性状
无色透明大形结晶或白色小结晶。无气味。 纯品在光线和空气中不变黑,但有硫化氢或微量有机物存在时能促进光致还原而变黑,熔化后为浅黄色液体,固化后仍为白色。加热至440℃时分解成银、氮气、氧气和二氧化氮。对蛋白质有凝固作用。1g溶于0.4ml水、0.1ml沸水、30ml乙醇、6.5ml沸乙醇、253ml丙酮。易溶于氨水、甘油,微溶于乙醚。水溶液和乙醇溶液对石蕊呈中性反应,pH约为6。相对密度4.352。熔点212℃。沸点444℃(分解)。有氧化性。有毒,半数致死量(小鼠,经口)50mg/kg。[1]
安全措施
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种、热源。 与食用化学品、还原剂、碱类、金属粉末、易(可)燃物分储。 灭火:直流水、雾状水、砂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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