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拥有良好信誉,长沙汽车年检中心

价格:面议 2024-12-23 06:12:01 3774次浏览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8274837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