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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深圳市印刷厂办理二类三类许可证

价格:面议 2020-07-14 02:12:01 372次浏览

深圳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清单:

行政许可条件

1、注册资本:包装装潢类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其他印刷品类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生产场地:包装装潢类不少于600平方米,其他印刷品类不少于100平方米;

3、生产设备:包装装潢类不少于两台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4、个体企业只能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8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第8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

申请材料

(一)设立印刷企业

1、书面申请(原件2份);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2份);

3、企业章程(个体无需提供)(原件2份);

4、《广东省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原件2份);

5、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书(核原件,收复印件2份);

6、《设备清单》》(原件2份);

7、公司类需出具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个体类需出具企业负责人的银行资信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2份);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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