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锯末和木屑,可作为燃料堆肥原料和侵蚀防护工程中的覆盖物而得到利用。不含有毒物质的碎木,锯末和木屑,如没经防腐处理的废木料,无油漆的废木料,可直接作为燃料利用其燃烧释放的能量。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锯末和木屑还可作为堆肥原料使用。木料的碳氮比为(200-600):1,将碎木,锯末和木屑粉碎至一定料径的颗粒,掺入堆肥原料中可以调节原料的碳氮比。一些含特殊成的废木料掺入堆肥原料中,对堆肥化过程有促进作用。
计算一根木材的材积如同数学上求算一个物体的体积,对于长方体,只需长、宽,高三个尺寸即可,而对于木材这类的圆柱体,则需先量出它的长度和直径(或周长).在材积计算公式中则表现为尺寸检量所得的检尺长、检尺径或围长。
目前,德国将回收的废弃木料分成5类,根据木料的等级和含有杂质的种类来划分。A1、A2级的回收废弃木料可用来生产人造板。使用二级废弃木料加工技术,可经济有效地生产出满足不同应用的物料。采购这些物料的成本低,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定向刨花板生产企业在干燥这些含水率低的物料时还节省了能耗。处理过的、已经受到污染的A3至A5级木料,是用于产生能源的好物料。不同的燃烧系统,物料的处理方式与用来生产人造板的处理方式很相似。配置类似的二级废弃木料加工设备。
日本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有法规的强大支撑目前,日本森林覆盖率已达到68%,但在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方面却高达82%。其中,2004年建筑废旧木材回收利用高达89%。关键也是强有力的支撑是法规的支持。在日本有关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的法规有《环境基本法》、《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容器包装回收利用法》、《建设回收利用法》、《绿色购入法》等。其中规定产生废弃物的工厂有回收所产生废弃物的责任。对废弃物的保管、收集、搬运、再生、处理都有明确规定。回收渠道明确由市、县、村委会层层负责。对建筑废材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