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隐患多。机动车辆到达报废水平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敏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要挟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平安。废车改头换面,以次充好。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经过套牌、更新车身颜色等偷机取巧的方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盗、抢的车辆混杂在一同,让购置者无法识别。
报废车肇事无保证。报废车辆一旦发作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常常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并直接招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与任何保险,招致肇事者无力承当赔偿费用,交警处置难,政府难处置,死者无安葬费,伤者无医疗费。而我国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尚未健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中国 我国在2000年之前,家用车使用十年或十万公里就会强制报废,但现在的造车技术越来越好,车过早报废太浪费资源,后又改成了15年,于2006年我国对小轿车等非运营车使用年限又做出了调整,取消了使用年限(对用于运营的车辆还是有使用年限规定的)。不过车超过15年每年都会有两次年检,年检过了才能正常的延迟报废时间。我国跟其他国家不一样的是不允许随便更换汽车发动机。
随着家庭用车的普及和各种专业工程用车的增加,报废的车辆也日渐增多,尤其在农村,车辆报废后,由于送交报废处理麻烦,且报废回收无利可图,故随意停放在路边或城市偏僻角落,常年无人问津,不仅占用了公共用地,车辆中的机油及材料对环境产生了污染,而且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