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对应定位
深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引擎、全球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一带一路”交通枢纽、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中心城市。
广州: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增长极、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枢纽型网络城市、国际交往中心。
惠州: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高地。
东莞: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
中山:粤港澳大湾区高级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产业创新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
珠海:珠江西岸的核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
佛山: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全球制造创新中心、大湾区西部航空枢纽、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
江门:粤港澳大湾区西翼枢纽门户城市。
肇庆:连接大西南的枢纽门户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新型城市。
香港:全球金融中心及物流中心之一。
1、深圳发展目标
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到本世纪中叶,深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2、支持深圳建设5G、人工智能等重大创新载体
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支持深圳建设5G、人工智能、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和全新机制的医学科学院。
3、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
支持深圳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国际人才在深圳创办科技型企业、担任科研机构法人代表。
4、完善创业板,推动注册制改革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
5、基金产品互认
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基金)产品互认。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上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跨境金融监管。
6、支持深圳试点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动更多国际组织和机构落户深圳。
7、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进一步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不断提升对港澳开放水平。加
快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探索协同开发模式,创新科技管理机制,促进人员、资金、技术和信息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动。
推进深莞惠联动发展,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创新完善、探索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
8、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完善企业破产制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现主动、精准、整体式、智能化的政府管理和服务。
9、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
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率先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平台。
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探索完善数据产权和隐私保护机制,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
10、港澳居民也能享有“市民待遇”
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公司注册审批办理条件,在粤港大湾区注册贸易公司有哪些优惠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公司注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