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起吊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熟悉被起吊物件的结构、沉没原因,并制定打捞方案。
2)在起吊时,潜水员应将沉没物件拴牢,待潜水员上升出水后,方可起吊出水。
3)打捞沉船、钢结构、圆筒等物件时,严禁潜水员在沉船、钢架、圆筒内穿行。
4)潜水员不得在悬浮水中的物体上工作,不得从悬空物件和锚链下穿越。
水下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潜水员应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操作技术和安全规定。
2)同一起爆中,不得使用不同型号的。
3)引爆导线与电源之间,应安装闸刀开关,由专人看管。
4)包密封后,潜水员应将包随身带入水下,不得用绳传递。
5)发生“瞎炮”时应切断电源,15min后再下潜取出。
水下切割作业中,许多工件处于悬空位置,如果直接切割,会给在悬空状态下工作的潜水员造成很大的危险性,切割效率也低。因此,首先应使潜水员稳定住身体,能安装工作台的尽可能安装,不能安装工作台的可制作一只吊篮,让潜水员站在吊篮中进行切割。另外,也可利用缆绳稳定住身体。
对于悬空位置的切割,应十分注意切割顺序。对于一般工件或结构进行横割或立割时,应自上而下逐块切割。但对于水平管的切割要严加注意,都要在钢管的上半周处留一段距离,最后再切割或用吊车拉断。
工程潜水作业开始之后,潜水工作船只上应做好信号旗的悬挂工作,夜间进行作业时要悬挂信号灯以保证好照明工作;进行潜水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事先约定的联络信号并可熟悉使用信号绳,特别是在深水、流急及水库、堤坝处进行水下工程作业时必须系信号绳,以备电话发生故障时,可利用信号绳传递信号;如果有两组或者两组以上工作人员同时进行潜水作业时,要随时进行检查各自的供气胶管和信号绳,防止相互绞缠,造成事故;信绳员、扯管员必须随时注意观察信号绳、供气胶管的松紧程度,随时询问水下作业情况,防止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