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1000(150、500)型煤矿用燃油惰性气体发生器,是以然烧煤油产生低氧混合惰性气体,是单位产气量大成本低的惰气源。是获得安标证的非防爆产品,它是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特殊装备,规定严格使用规范。于1982年经煤炭部有关司局同意,可在煤矿井下、包括高沼气矿井在内,有条件的使用。工作场地CH4≯0.5%(或采取局部供风的新鲜风流中应用),其供风量必须大于装置的需风量即>300m3/min,原则上在入风侧安装,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得吸取循环风,有足够的水源和电源。适用于矿井下、隧道、地铁、电缆沟等封闭空间和消防火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