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律师公证如在中国内地投资都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托的香港当地律师公证和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转递专用章,方可在中国内地投资使用。
香港公司公证需提供的公证材料如下:
(1)律师公证商业登记证件;
(2)注册证书件;
(3)香港公证公司章程1本;
(4)律师公证成立公司全套文件(表格D1、D3、R1或NC1A);
(5)改股、Z资、改名档(如未有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可不必理会);
(6)香港公证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7)律师公证提供公证使用目的。
联系人: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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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昌会计秘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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