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国家和地区(诸如BVI、澳门、萨摩亚、开曼等)制订出一些特别宽鬆的税制来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前往该国成立离岸公司。此类公司基本不徵任何税项,只收年度牌照费。同时所有的国际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且提供开设银行帐户及财务运作服务。部份离岸公司还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上市。
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离岸公司的离岸收入不须徵收任何税项,也不须税务申报,而且离岸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均享有高度保密权利。有关各离岸公司的概要,请参阅:
司法管辖区比较表487kb
成立离岸公司的用途一般在于
■ 税务策划
■作为控股公司
■国际贸易
■商业投资
■境外上市
为了配合客户不同的需要,我们提供下列离岸公司注册服务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司
开曼群岛公司
萨摩亚公司
塞舌尔公司
安圭拉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