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
(1)名称变更(2)经营范围变更(3)注册资本变更(4)住所变更
(5)法定代表人变更(6)股东变更
法人变更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相关资料。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需要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和公章
如果含股权另外要提供新老股东的身份信息(根据办证流程提供原件)全程无需到场。
变更期限
提交材料起5-7个工作日
变更法人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条件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公司的经营场所发生变化,或者出现了地址异常情况,都是需要进行注册地址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