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专毕业,中专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具有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直接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规定执行。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