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务网站统一查询,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
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各省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乡镇以下基层单位” 是指乡镇政府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