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3年是指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在其提交申请之日符合成立满三年的条件)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项目或产品涉密:项目或产品背景、用途、数量涉密的不属于保密资格认定范围。这里指的涉密是指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外的,具有应急箱或短期性生产的秘密级产品,由项目方或产品委托方与承制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监管的责任)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终不能超过20%
(企业单位不呢鞥有外商含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的全部外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出资比例穿透计算终合计不能超过百分之20%。直接投资这是指拥有实际管理权、控制权、投票权的;间接是指依靠股息及买卖差实现资本增值,但是对企业经营活动不主动施加影响的投资方式;一致行动人指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股份表决权数量的多个投资者)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境外人员包括外国国籍,包含港澳台,和取得外国居留权或者长期拘留许可的人员,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单位行为的自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申请单位需要有相对固定、符合保密要求的科研生产场所和条件,其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应当具有产权证明或者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涉密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在申请之日之前的12个月,未发生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泄露国家秘密的事件以及司法机关查处的窃密泄密案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申请单位不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建设需要,承担重大创新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或者具有相关成果,确需要申请保密资格的,应当申请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共同研究,由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