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拥有一支国内的顾问团队,多年从事相关工作使团队具有较高级别的专业资格和丰富的理论知识以及实战经验,对政府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详熟,对行政审批部门的流程及导向精通,工作中态度认真严谨、热情,能为客户提供诚心、细心、耐心的服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生产条件的,颁发安 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 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
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安 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 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