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废钢铁一部分是各个使用钢材制造终端使用商品的边角余料;这一部分通过市场交易回到钢铁企业进行再次冶炼。另一部分是各钢铁企业自产的返回废钢铁,是企业内部各个生产单元诸如,车间、分厂在生产过程中下来的边角余料例如:切头、切尾、铸余、废品、试样、钢屑、下脚料等。
一般商品的价格构成是:生产成本+税金和利润,废钢铁的价格构成也不例外。生产成本用C+v表示,C代表废钢铁的转移价格,v代表劳动者报酬,m代表税金和利润;废钢铁价格的构成是:C+ v + m,其中C在废钢铁的原始价格(原始C或初C),即在钢铁冶金企业以外的企业和家庭,都是无用品已经没有任何的价值,价格应当是很低的,这种价格也是因钢厂的需要才具有。
废钢铁标准包括各钢铁企业的标准,在等级或类别上的划分都是以废钢铁的厚度来划分的。实际上厚度划分的本质上也是熔化成钢水的多少。
那么,废钢铁的使用价值是什么呢?废钢铁的使用价值,就是可以熔化成钢水,除此之外再无别的用处。据此就决定了废钢铁天生就是炼钢的原材料。这一特性是给废钢铁划分等级的重要依据。按其使用价值的大小来划分,说到底是按其熔化成钢水的多少或百分比划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