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废钢铁一部分是各个使用钢材制造终端使用商品的边角余料;这一部分通过市场交易回到钢铁企业进行再次冶炼。另一部分是各钢铁企业自产的返回废钢铁,是企业内部各个生产单元诸如,车间、分厂在生产过程中下来的边角余料例如:切头、切尾、铸余、废品、试样、钢屑、下脚料等。
商品的价值决定商品的价格。商品的价值,按经济学的观点就是凝结在商品中一般的人类劳动。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生产该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那么,废钢铁的价值是什么?其具体表现又是什么?废钢铁价值具体的物化表现就是凝结在收集、拆解、加工、整理中的一般人类劳动。这种劳动从时间上说一般是相对不变化的。即使是有了大型的、复杂的废钢铁加工设备也是如此。即使变化也是随着社会普遍劳动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大多数再生原料,如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有色金属等,按照再生制造技术工艺,再生一次,内在质量就降低一次,使再生产品质量较差。而废钢铁反复回炉炼钢、循环使用,不仅不会降低钢材的内在理化性能和技术指标,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炼钢过程就是钢水净化过程。
那么,废钢铁的使用价值是什么呢?废钢铁的使用价值,就是可以熔化成钢水,除此之外再无别的用处。据此就决定了废钢铁天生就是炼钢的原材料。这一特性是给废钢铁划分等级的重要依据。按其使用价值的大小来划分,说到底是按其熔化成钢水的多少或百分比划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