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结果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勘察设计工作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进行,以确保勘察设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地质勘察:主要承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勘查(包括地下水监测、水文地质钻探、水资源评价、水源地勘查、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矿山水文地质勘查、矿山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水资源论证等项目。
工程勘察: 主要承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地质灾害监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及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项目。
基桩工程:主要承接地质灾害治理、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及基坑支护工程等岩土工程施工项目。
测绘工程:主要承接地球物理勘查及测绘地理信息等项目。
地质灾害:主要承接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及治理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等项目;承接有关部门安排的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及抢险等。
地质勘察的主要方法:勘察方法应根据勘察阶段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公路的等级、规模及其工作难易程度的不同而加以选择。其中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场地方案确定的要求,一般以收集资料为主;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要求,一般以地质调查和测绘为主,并进行勘探和试验;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一般以勘探和试验为主,并对初勘未查明的地段进行地质调查和测绘。对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要,还应进行施工勘察;对面积不大,地质条件简单的场地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可简化勘察阶段。
长期以来,地质勘察的主要任务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持续的能源资源保障。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地质勘察行业的责任依然是立足国内,保障国家矿产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倡导绿色勘查,实现地质找矿工作从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
一方面,通过深化成矿理论研究,减少探矿工程部署,提高实物工作量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研究和推广减少环境破坏的地质工作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手段,如采取水平方向钻探工艺方法等。同时,矿产勘查工作内容要涵盖资源发现、开发利用、环境恢复治理三个阶段,即由过去单纯的资源调查评价向地质环境调查、开发利用条件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估及恢复治理“三位一体”的综合调查评价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