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评审人员按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抽样有关要求抽封样品,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抽样单,申请单位应于封样之日起5日内将抽封的样品寄往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委托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资料技术审查通过的企业,安标管理中心会根据企业实际状况安排稽查人员至企业进行实地检查,稽查的内容包含申请单位的主体资格、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测检验设备和管理体系等条件。
安全带的标记应以汉字或字母的形式明示于产品标识。 示例1:区域限制用安全带表示为“Q”;可用于围杆作业、坠落悬挂,并具备阻燃功能、救援功能及耐化学品功能的.安全带表示为“W/Z-FRC"。 示例2:区域限制用安全带表示为“区域限制”;可用于围杆作业、坠落悬挂,并具备阻燃功能救援功能及耐化学品功能的安全带表示为“围杆作业/坠落悬挂-阻燃救援耐化学品”。
如何办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证书: 1、申请提交资料;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附属型企业还需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 4、产品涉及的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及内部技术规程、控制规程、工艺规程及重要物料等资料; 5、零部件、标准件、外协件、外购件等零件汇总表; 6、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产品说明书、出厂文件合格等资料文件; 7、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图片、产品设计图等资料; 8、资料确认及实地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