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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特种设备资质办理,不成功不收费

价格:面议 2024-12-22 12:00:01 398次浏览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附件、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 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 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性能符合特种设备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由国家相关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颁发,它对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和控制提出了要求,并确定了符合标准的企业资格。这些措施旨在确保特种设备的质量和,保护用户和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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