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战略主体构成:
联盟组织、联盟成员和用人单位。
二、中心战略发展方向:
农民工,城市非全日制和零星劳动者,“三退人员”;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等。
联盟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利益共同体、合作共赢,高质量发展。
收获省人、省事、省钱,防范风险。简称“三省一防”。同时提高劳动生产率,倍增经营效益。
规范个体劳务不合规和代开发票增加税费的错误作法;消除错误规避工资支付造成的财务堰塞湖和财务肠梗阻等劳动、社保和税务的法律风险。
实现人力资源宏观与微观配置、微观与宏观管理相结合,改善管理结构, 提升管理水平,防范和消除劳动纠纷,打造高质量发展。
灵活就业是指一种工作模式,与传统的全职雇佣关系相比,灵活就业提供了更加自由和弹性的工作选择。在灵活就业中,个体工作者或自由职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选择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项目,更加灵活地管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协调有关方面为灵活就业人员解决具体困难,并对其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指导。灵活就业人员应服从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在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指导下从事灵活就业工作。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