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 [2]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以下特定准入条件之一的借款人为信用贷款特定准入客户:
(1)为银行优质法人客户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个人拥有自有资产达200万元(含)以上;
(3)为牡丹白金卡客户;
(4)持有银行个人理财金账户1年(含)以上且账户年度存款平均余额20万元(含)以上;
(5)为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客户,贷款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且连续2年以上没有违约还款记录(含贷款已结清客户)。
个人消费信贷具有以下特点:
1、贷款投向的个人性。指该信贷以自然人为特定信用对向,而非一般的法人或组织。
2、贷款用途的消费性。指该类信贷用途以消费性需求为目的,而非以经营营利为目的。
3、贷款额度的小额性。指该类信贷一般只有较小信用额度,通常在1000元至50万元之间,不大量占用银行的信贷资金。
4、贷款期限的灵活性。指该类信贷期限灵活,买方信贷一般在6个月至五年,卖方信贷期限相对较长,如个人住房贷款期限长可达30年。
5、贷款资金的安全性。指该类信贷都有抵(质)押物担保或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一般都能有保证。
消费贷款亦称“消费者贷款”。对消费者个人贷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各种费用的贷款。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主要对工商企业或其他各类机构和团体发放贷款,一般不对个人消费支出提供资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商业银行所有大规模开办消费贷款业务,主要原因在于:①金融业竞争日益激烈,为谋求发展,商业银行需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②战后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稳定,个人有比较可靠的货币收入。③日益增多的各类征信机构的出现,使银行可以较低的成本了解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保证贷款的安全。④西方国家居民为避免通贷膨胀影响,也乐于利用消费贷款。消费贷款的迅速发展,对于推销产品、促进生产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消费贷款依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从偿还期看,可分为一次偿还贷款和分次偿还贷款; 从银行与消费者的借贷关系看,可分为直接贷款与间接贷款; 依据贷款的用途,又分为汽车贷款、住宅贷款、住宅改良或修缮贷款、教育和学资贷款、小额生活贷款、度假和旅游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