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南京投标保函,满足客户不同需求

价格:面议 2024-11-14 08:21:02 49次浏览

银行履约保函担保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

2、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3、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

4、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5、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保等。

6、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

7、缴纳保函费用:每笔按保函金额的5‰一次性收取,为100元后,可对外开出保函。

办理履约保证函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工程承包合同或购销合同的原件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银行履约保函担保多见于一些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在这些项目实施过程中,一般是由业主或买方向承包方提出履约保函的要求,目的在于制约对方的行为,保证施工项目可以保质保量地完成。一旦承包方没有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业主或买方就可以获得赔偿,维护自身的利益。

质量保函也称为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

在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为了确保货物品质符合要求,往往要求出口方提交质量保函,即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交货,若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由出口方负责退换或补偿损失;否则,由保证人进行赔付。质量保函的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有效期由双方根据交易需要协商确定。质量保函的适用范围1、适用于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合同执行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业主或买方要求承包方、供货方良好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2、在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项目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后,业主、买方为避免工程、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承包方、供货方不愿或不予进行修理、更换和维修,造成自身损失,往往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在履约保函期限届满前提供质量保函,对其在保修期内的行为进行约束。质量保函的作用1、对业主、买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2、对承包方、供货方。提高了承包方、供货方的市场竞争力。保留金保函也称滞留金保函、质保金保函、预留金保函、留置金保函或尾款保函,是指出口商或承包商向银行申请开出的以进口商或工程业主为受益人的保函,保证在提前收回尾款后,如果卖方提供货物或承包工程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时,出口商或承包商将把这部分留置款项退回给进口商或工程业主。否则,担保银行将给予赔偿。在对外工程承包中,工程业主一般保留5-10%的工程款作为预留金,待工程保用期满而又无缺陷时再支付给承包商。如承包商需要业主支付全额而不扣预留金时,应提交银行开立的保留金保函,保证在工程保用期满时,如果收到业主关于工程有缺陷的书面通知时,银行负责归还预留金保留金保函的审核重点审核工程类的质保金保函的重点有三项:1、质保金保函的生效应该以尾款的支付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业主支付5%的尾款,承包商就交付5%的质保金保函;业主支付10%的尾款,承包商就交付10%的质保金保函。应该避免在业主还未交付尾款的情况下,承包商的质保金保函却提前生效的规定。2、质保金保函的金额不应该超过工程尾款的金额,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或10%,多不能超过10%。3、质保金保函的失效应当争取不迟于终接受证书签发之日。为了避免业主无限期推迟签发终接受证书,也可以争取规定:本质保金保函在消缺项目完成之日或者终接受证书签发之日起失效,以早发生者为准,但无论如何不迟于××年××月××日。履约保函是指:招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即成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15%,以确保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履约。否则,由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不超过履约保函的总金额。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在申请银行开户;•具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项目符合国家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金或反担保。履约保函的办理程序•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并提供有关资料;•银行进行调查、审查;•签定协议,落实保证金或反担保;•开立履约保函。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履约保函的优点对承包方或供货方: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业主或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1、项目方向银行提出申请,填写担保业务申请书,并按银行提出的条件和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方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等

(2)对外担保主合同、协议或标书及有关交易背景资料;

(3)担保涉及的事项按规定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文件;

(4)项目方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财务报表及当期财务报表;

(5)反担保措施证明文件;

(6)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2、银行收到申请和有关资料后,对申请人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了解借款人的履约、偿付能力,向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

3、银行同意开立保函后,与申请人签订“开立担保协议",约定担保种类、用途、金额、费率、担保有效期,付款条件,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对于需提供反担保的,还应按银行要求办理反担保手续。

4、项目方须知:项目方应加强与银行的联系,在确认需要银行提供担保,决定担保项下的各项金融条件以前,应与银行及时进行沟通。项目方在当地银行取得开立保函授信额度后,与银行签订"开立担保协议书",凭银行"开立担保协议书"及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项目相关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与投资方签订“项目融资协议书",投资方提供担保函样本,经担保行确认后,开出担保确认函。

投资方将以上相关资料报董事会审批,经董事会核查无误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方法人在指定地点签订"国际借款合同"办理过款手续,分批过款至项目方开立担保函银行账户,项目方根据双方约定,按到位资金全额开出正式"银行担保函",并支付一次性综合费用。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519007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