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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金坛区空放公司,额度高,随借随还

价格:面议 2024-12-22 07:43:01 103次浏览

短期借款(Short Term Loan 或 Short Term Loans)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在中国的会计实务而言,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结算借款: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销售货款结算的情况下,企业为解决商品发出后至收到托收货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后的规定期间(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长不超过7天)内向银行托收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算借款。借款金额通常按托收金额和商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大致相当于发出商品销售成本加代垫运杂费。企业的货款收回后,银行将自行扣回其借款。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的。

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超过诉讼时效,对方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通常不予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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