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上海长宁区民间借贷,操作灵活,还款自由

价格:面议 2024-12-22 08:34:01 96次浏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的,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过的部分不予保护。同时还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否则,如果利率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个限度,超过的部分同样不予保护。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1.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表 时间:一年以内(含一年) 年预期年化利率4.35%,一至五年(含五年) 年预期年化利率4.75%,五年以上4.90%。

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不超过2万元。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822196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