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采集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写要求:
(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
(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
(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
(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
(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等 。
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
其内容主要包括:
(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
(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定者可用病名,但应加引号;对诊断不肯定者,简述其症状。
(3)有无预防接种、外伤、手术史,以及、食物和其他接触物过敏史等 。
接身体的各系统详细询问可能发生的疾病,这是规范病历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可以帮助医师在短时间内扼要了解病人某个系统是否发生过的疾病与本次主诉之间是否存在着因果关系。现病史以外的本系统疾病也应记录。
①呼吸系统:咳嗽、咳痰;呼吸困难、喘息;咯血、低热、盗汗、胸痛,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
②循环系统:心悸、活动后气促、晕厥、血压升高、心前区疼痛、水肿。
③消化系统:食欲减退、反酸、嗳气;恶心、呕吐;腹胀、、腹泻、;呕血、黑便、黄疸。
④泌尿系统:尿频、尿急、尿痛、排尿困难、尿量改变、尿的颜色改变、尿失禁、水肿、。
⑤血液系统:乏力、头晕、眼花;皮肤粘膜苍白、黄染、出血点、瘀斑;鼻出血、皮下出血、骨痛。
⑥内分泌及代谢系统:食欲亢进;怕热、多汗、畏寒;多饮多尿;双手震颤;性格改变、体重改变。
⑦神经精神系统:、头晕、晕厥;、意识障碍;颤动、抽搐、瘫痪、感觉异常;记忆力减退、视力障碍、情绪状态、智能改变。
⑧运动系统:关节疼痛、运动障碍;肢体肌肉麻木、震颤、痉挛萎缩。
现在很多情况都会要求开具各种各样的医院病历证明,譬如公司请病假,怀孕休假,学校办休学,免军训,免体免测等等。什么样的证明才是病历证明?病例证明如何办理?什么情况才能开具诊断证明?复杂也好,难办也好,放轻松一点,我们都能为您代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