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证明书 姓名:华晓明 性别:男出生日期:2001年9月21日 民族:汉族 婚姻状况:未婚 疗后,经复查,该患者各方面精神指标已达标,抑郁症已康复,恢复正常,无其它症状。
全套病历包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病理报告,体温单,以及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 主观病历是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主诉、症状、体征,并结合各项化验、检查,作出的诊断和方案,并根据患者在过程中病情的变化调整方案。根据条例规定,它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主观病历反映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认识和方案的制定及调整过程。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
开具门诊诊断证明书业务须知 遇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来院,但患者曾有过就诊病历记录,持相关单位注明所办具体事项的介绍信原件,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办理: 一、患者本人身故的,代办家属应持公安、民政或医疗机构等部门出具的患者死亡证明书、代办家属与患者的亲属关系证明、代办家属身份证明; 二、患者本人因重病卧床、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来院的,代办家属应当持有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医院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患者重病卧床、行动不便等情况证明(或在上述介绍信中予以说明),以及患者本人同意家属代开诊断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代办家属身份证明方可办理;确因身体原因患者本人无法书写授权委托书的,应当提交代办家属与患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公、检、法等机关因为办案需要,需要出具患者诊断证明书的,办案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件,医生可以根据患者以前的就诊病历记录开具;街道、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政府照料的无家属孤寡老人代开诊断证明书的,经办人员应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件,医生可以根据患者以前的就诊病历记录开具。
学生因疾病不能参加军训的有: 1.已明确诊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者,如风心病,心肌炎,脑血管畸形等疾病不能参加军训。 2.(青少年型)冠心病患者、有急性胰腺炎病史的人不能参加军训。 3.学生患传染病正在传染期者不能参加军训。 4.患有、过敏性等呼吸道疾病者不能参加军训。 5.身体有骨折或有受损者不能参加军训。 6.其他异常情况如电解质紊乱(低钾等)、女性月经期间身体不适者不能参加军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