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级资质额外材料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申请单位可自主选择是否提交,不提交的应当附告知承诺书。
人员数量:申请甲级资质和乙级资质的单位,分别按照相应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以满足开展检测业务的需要。
技术负责人:甲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甲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乙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两年以上,并具备乙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劳动关系与社保:专业技术人员需与申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申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以证明其为申请单位的正式员工,确保人员的稳定性和对单位的归属感。
明确资质等级与条件: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申请甲级资质,需近 3 年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 200 个,取得乙级资质 3 年以上等;申请乙级资质,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1 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3 名等。
决定与公示: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左右),气象主管机构作出决定。通过认定的,颁发《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作出认定后 30 个工作日内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未通过认定的,在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部分地区在颁发资质证书前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