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
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rcyth/website/),点击 “专技人才”—“深圳市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 进行申报3。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承诺书、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扫描件3。
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并按规定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2。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在相关表格上加具意见及加盖公章。
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方式包括材料审核、专业知识测评(部分专业可能有)、答辩(部分专业可能有)等。
公示及发证: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2。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本人电子职称证书1。
结果公布方式
网上公示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单位公示2:申报人所在单位也会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或单位网站首页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评审要求和流程可能因不同系列(专业)、不同年度而有所差异。申报人在申报前应仔细阅读当年的职称评审通知,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申报。
申报条件方面
学历与工作年限不符:例如,申报初级职称要求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但申报人工作年限不足两年。
专业不对口:申报的职称专业与所学专业或从事的工作内容不相关,且未满足相关的转岗或跨专业申报条件。
深圳初级职称评审不通过是可以申请复查的。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明确了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的权利救济措施,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4。
具体的复查流程和要求可能因不同的职称系列和评审委员会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申报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说明申请复查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或其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查申请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