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渠道
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适合全市范围内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一次申报机会。申报人员需先在 “湖北政务服务网” 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才能登录系统填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的企业员工,且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可申报两次。
卫生类
医疗工作业绩材料:
病例资料,如典型病例的诊断、过程记录,能体现申报人临床诊断和水平。
医疗质量考核记录,如医院或科室对申报人医疗质量的评估结果。
参与的疑难病症会诊记录,证明申报人在解决疑难病症方面的能力。
医疗事故发生率统计及处理情况说明,体现申报人的医疗意识和处理问题能力。
科研与学术业绩材料:
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证明。
科研项目成果,如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结题报告。
获得的科研奖项,如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医学科研成果奖的证书。
参与编写的医学教材、专著,注明申报人撰写的字数和章节。
在武汉中级职称申报中,可以用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代替复印件。
扫描件打印出来后在效果上和复印件基本一致,通常被视为复印件。但需将所有上传申报资料按照要求统一扫描为独立的 PDF 格式文件,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且每页分辨率不得低于 150DPI。
不过,无论是扫描件还是复印件,都要保证清晰可辨、内容完整、真实有效,并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和标注。同时,要根据具体评审要求,可能还需要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扫描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材料准备与审核要点
格式要求
按评审文件要求分类装订(如分 “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荣誉奖励” 等板块);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需转为 PDF 格式并命名清晰(如 “项目验收报告 + 姓名 + 日期”);
部分地区需通过 “职称申报系统” 在线提交电子材料,需按系统提示上传附件。
真实性与逻辑性
所有材料需真实可查,伪造或夸大成果可能导致评审失败或处分;
业绩描述需逻辑清晰,突出本人贡献(如 “主持完成 XX 项目,解决 XX 技术难题,节约成本 XX 万元”)。
审核流程
单位初审: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复审:行业主管部门(如教育局、卫健委)对材料进行专业性审核;
评委会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专家评审、答辩(部分行业需答辩)等环节确定通过名单;
公示与发证: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