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匹配要求:
产品 / 服务需属于武器装备体系,或为军工供应链提供配套(如原材料、零部件);
需提供军品采购合同、意向协议或军方推荐意见书,证明业务真实性。
体系运行要求:
已依据 GJB9001C-2017 建立完整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满 3 个月以上;
完成至少 1 次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形成闭环整改记录;
涉密业务需提前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一级 / 二级 / 三级),非涉密业务需提交《无涉密声明》。
标准依据:现行有效为 GJB 9001C-2017,等同采用 GB/T 19001-2016 并增加武器装备质量管理特殊要求,是军方与国防科工局认可的体系标准。
核心价值:
军工市场准入的强制性条件之一,是参与军品研制、生产、维修任务的基础资质。
提升产品可靠性、性与质量管控能力,强化军方客户信任。
支撑后续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等 “军工四证” 办理。
申请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承制任务匹配的专业技术资质、固定科研生产场所与检验检测手段。
按 GJB 9001C-2017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3 个月,完成内审与管理评审并保留完整记录。
体系运行期间有军品订货及交付记录,现场审核时应有在制军品。
涉及涉密任务需先取得对应军工保密资质(一级 / 二级),并提供军方用户或装备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