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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施工规定

崔先生    2019-09-26 12:08:03    7900次浏览

(1)施工前应制订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T程师批准后严格实施。

(2)施工前,由项目负责人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交底时需明确施工中可能会出现的危险。

(3)上路施工的人员、设备、机具、材料不得占用车行道;必须占用时,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要求、交通与环境等情况确定交通导行方案和施工界限,在施工界限周围应设警戒线、围挡、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疏导管理。

(4)在通车道路上施工或夜间作业时,应采取限速、导流及渠化等措施,交通指挥人员和上路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反光标志服或反光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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