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力军木材加工厂

旧木材的分类和使用

李经理    2019-10-09 09:50:41    1828次浏览

为了更好地管理回收来的木材和再利用,我们应该做好废旧木材的回收分类,一下就是几种常见的旧木材类别:

原条

伐倒木经打枝后.未经按一定尺寸横截加工造材的树干称为原条。原条是一种比较原始的产品,到具体使用时还需要根据用途不同而进行横截。国外摹本上不存在以原条形式流通的商品材。但在我国,却存在相当数量直接以原条进行交易的情况,如湖南、湖北、江西、贵州等省。

我国标准中的原条长度范围为5-35m,小原条为3-1Om。判断是否为原条主要根据两点。一是看其有没有经过截锯造材,巳进行横截的不能被当作原条;二是看其是否符合原条的尺寸标准。

原木

原木是指由原条按一定尺寸规定横截加工而成的圆形术段。原木是国际木材贸易中最常见的术材产品形式。

原木按其用途或尺寸划分,可分为直接用原木、加工用原木、特级原木,小径原术、短原木等。

锯材

锯材是指由原木经纵锯加工后而得到的具有一定断面尺寸或剖面尺寸的材种。锯材与原条、原木的不同之处在于,原条、原木的断面通常为圆形或近圆形,并未经过纵锯的剖切,保持着树木的原始断面形状和尺寸,而锯材的断面或剖面的形状和尺寸则已改变,具体视加工标准和用途而定。锯材根据用途不同又分为普通锯材、特等锯材和专用锯材。

人造板

人造板是将木材经旋切成 单顿、锯割成小料或粉碎后,再进行拼制、胶粘、压制而成的板状木制品。常规的人造板包括胶合板、细木工板、刨花板、纤维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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