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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托儿所的消防设计要满足哪些要求?

徐先生    2023-02-01 08:39:46    2347次浏览

楼层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一般宜单独修建、面积不要过大,且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布置在首层;

  3:若必须布置在楼上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两层,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三层;

  4:若为多层楼房时,应将年龄较大的儿童安排在楼上,将年龄较小的儿童游戏室、课堂、寝室等安置在楼下,以利于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工作。

  成都消防报建检测备注:耐火等级

  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 ~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 ~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消防车道

  1:托儿所、幼儿园不宜设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内,其室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2: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米;

  3:不准搭建临时易燃简易建筑。

  疏散出口

  1:托儿所、幼儿园的疏散出口应有2个以上,并且托儿所、幼儿园内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允许距离为:

  2: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当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耐火等级是一二级建筑时为25米,三级建筑时为20米;

  3: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当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耐火等级是一二级建筑时为20米,三级建筑时为15米。

  4:托儿所、幼儿园用于疏散的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等;

  5: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部分或凸出物;

  6:每100人需要疏散楼梯宽度为:0.75/100人,比如住宅的要求是楼梯净宽不得低于1.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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