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休学的相关规定

李先生    2024-01-19 08:02:16    959次浏览

1. 见学生手册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a.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b.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占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c.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d.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561567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