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机械设备收购验收、付款与收尾
2025-12-15 18:49 31次浏览
验收:
收购方对照《评估报告》和合同,进行 “性能验收”(如数控设备试加工、电机空载运行);
若验收不合格,需当场出具《验收异议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整改合格后再推进付款。
付款:
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优先银行转账,避免现金),付款后要求对方提供《付款凭证》;
大额交易可预留 5%-10%“质保金”,约定 “设备正常运行 3 个月后无故障,结清质保金”。
收尾手续:
出售方开具合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普通发票,根据双方资质确定);
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注销(出售方)、重新登记(收购方);
资料归档:双方留存合同、评估报告、交接单、发票等全套资料,以备后续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