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梯拆除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25-12-15 20:03   38次浏览

废旧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其拆除手续需覆盖特种设备报备、特殊情况审批、后期注销备案等多个环节,确保合规性和性,具体手续如下:

特种设备拆除告知与备案

这是核心基础手续。电梯产权单位或委托的拆除单位,需提前 15 天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书》,同时附上拆除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使用登记证、电梯技术档案以及详细的拆除方案(含保障措施)。监管部门会核查资质和方案的可行性,部分地区可能会安排现场核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完成备案。

专项审批手续(视场景而定)

住建部门施工许可:若拆除过程涉及建筑结构改动,比如拆除井道墙体、改动楼板等,需额外向当地住建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结构评估报告等材料,避免因拆除影响建筑主体。

消防部门报备:若电梯位于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或拆除区域临近消防通道、消防设施,需向消防部门报备,说明拆除计划及对消防系统的影响,确保拆除期间不阻断消防通道,不损坏消防设备。

环保相关报备手续

废旧电梯拆解会产生废油、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需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废弃物处理方案。明确废油、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密封存放方式,以及合作的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信息。后续处置时,需留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备环保部门核查,避免因违规处置面临处罚。

拆除后注销与验收备案

拆除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办理收尾手续。一方面要清理现场并整理施工记录,包括部件拆解清单、废弃物处置证明等;另一方面需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拆除验收资料,申请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的注销登记,让电梯从法律层面正式退出使用。若涉及前期住建、消防等部门的专项审批,还需向对应部门提交完工报告,完成终备案。

此外,若电梯属于小区等共有产权设施,拆除前还需完成业主意见征询与公示,形成书面同意材料,避免后续产生产权纠纷。不同地区细则略有差异,具体可提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和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