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恩诺),是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国家商标局备案,隶属于恩诺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汇集商标、专利、版权、工商注册、海外公司和法律方面的专业律师和精英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团队化、综合化、国际化的一对一的贴身服务,解决客户知识产权问题,助力客户利用知识产权这个工具获得更大的商业成功。
恩诺来源于感恩于心,守诺于行的经营理念,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道德,坚持因为专业所以放心的服务方针和与客户共成长的发展战略,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合作、真诚守信、坚持严谨、快捷的工作作风,业务部门分为商标部、专利部、版权部、法律部、国际部、工商注册部、海外公司部和代理部八个部门,并可根据案件性质和客户需求组建、商标、商标监测和涉外服务等项目组。
我们的理念是:感恩于心、守诺于行;团结、进取、创新、诚信
我们的宗旨是:以诚待人、以客户为中心
恩诺谙熟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精通国内目前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争议及侵权诉讼案件的行政和司法程序,一直同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保持着密切良好的交流关系,具有良好人力和社会资源环境,服务领域包括商标、专利、版权、法律、反不正当竞争、品牌策划、知识产权顾问等。
什么是商标评审
商标评审是指商标评审委员(简称商评委)会就当事人的申请,对商标专用权作出予以确认或撤销的裁决的活动。
这里"裁决"是裁定和决定的统称。裁定是商评委对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发生的商标争执的处理方式;决定是商评委对商事人不服商标局关于商标的使用违反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不当或其 他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等的处理决定而申请商标评审事宜的处理方式。
优化现行商标纠纷解决程序的有益实践
针对现行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程序存在的弊病,主管机构并非无所作为,而是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首先,建立商标审查绿色通道,快速审查某些被异议的商标。这种措施,可以由商标局在发现恶意异议行为时主动采取,也可以应注册人的请求而采取。应当说,这种快速审查机制能对遏制恶意异议行为起到一些积极作用,但由于整个异议程序的冗长低效,其效果并不显著。
其次,由法院在判决中直接确定商标权的效力,打破循环诉讼。应当说,这种做法对循环诉讼,提高争议程序的效率,相当有效。但这种做法违反了行政诉讼的一般原理,与行政诉讼法直接背离,明显属于违法操作。后来,这种做法的停止使用,也理所当然。
再次,扩充商标审查人员编制,为争议程序的有效运行提供人力支持。为了解决案件积压,工商总局在商标局之外设立了通达商标服务中心等辅助机构,帮助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案件。这种做法虽然可以缓解商标异议案件的初步审理压力,但同样无法解决后续程序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现行商标纠纷解决程序存在的弊病。
证明商标侵权的形式
研究证明商标侵权形式,对于界定是非,正确处理具有重要意义。经调查,现阶段,侵犯证明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未经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证明商标相同或类似商标。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证明商标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证明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证明商标标识。
(四)在产品或产品包装物上突出使用与原产地证明商标相同或非常近似的名称。
(六)恶意将证明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
(七)使用证明商标不按规定缴纳费用。 臆造词商标的缺点
1、由于商标词汇无含义,消费者听到或看到后常常莫名其妙,无法根据目标消费者的普遍心理进行定位,用商标的词意或联想引起消费者的心理共鸣。
2、由于商标词汇无含义,商标本身无法显现个性与气质,无法表现产品特质与特性,商标的个性气质形象必须通过广告,或其它公益公关等手段,比如用广告附贴给品牌一个广告形象,代言人形象形成联想才能塑造表现出来。(但这需要花费大量金钱)
3、由于商标词汇无含义,因而其商标本身无法对商品起到宣传广告的作用,认知、记忆、传播的难度较大。
暗示性商标的作用
强化语义联想和商标意象
联想是一种重要的心理现象和心理活动,是语义形成和划分的基本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