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富尔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种电子防爆运钞箱,开发经营防抢防盗金融安防产品。公司产品涉及金融系统、公安系统,文化娱乐,影视媒体等各个领域,在安防领域,我们与多家品牌厂商携手开发了计算机网络自动化控制防盗,防抢反劫报警系统,指纹识别远程无线值守金库系统,全自动运钞箱交接验收盘库系统,各种规格型号智能化运钞箱,提款箱,在文化娱乐领域主要有各种航空箱,工具箱,演出道具箱,摄影器材箱,仪表仪器箱,设备箱,航空机箱,等各种音响灯光专用箱,以及各种型号标准防震机柜,器材箱,化妆箱,首饰箱,美容美发箱,医药保健箱等系列产品。公司的产品被广泛应用于银行、金库、歌舞剧院、影视媒体、公安、监狱、军械库、作战指挥部、机房等重要场所。本公司有10余年的安防产品开发研制历史,其系列产品拥有多项国家专利。于1997年部分产品已经通过了公安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同时被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村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部分省市公安部门和邮政储汇局下文列为防范器材定点生产单位并深受客户的信赖和好评。
公司拥有高科技科研人员多名,并和多个国防兵工企业合作,技术力量雄厚且有丰富的技术产品储备。现今已开发出各类反抢劫产品近三十余种,产品涉及金融系统、公安系统、各级保安系统甚至商场、加油站、珠宝首饰店等各个行业,并配合各级公安机关完成了多项科研项目,目前还有两项科研项目正在申报国家专利及国家火炬计划。
公司致力于科技成果的引进及其应用,遵循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理论,以“科技创造效益”为经营理念,全力服务于客户。我们将在强大的技术支持与雄厚的资金基础上,帮助客户建立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环境和信息交流环境。我公司秉着以推广优质产品、传播先进技术为宗旨,凭借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储备,为广大用户提供的产品,的服务
我们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以顾客满意为宗旨,热忱欢迎各方客商前来考察,洽谈业务。我们真诚希望能够与各界朋友携手合作、共创美好未来
我公司是获公安部门批准,早从事银行和个人用电子防暴提款箱,运钞箱,防抢包,车载式保险柜,电视监控等产品开发、研制的生产单位。其中FLS-D1手提箱、FLSC-D1保险柜、获得国家[CMA]质量认证
1996年河南省公安厅向全省各专业银行推荐我们的产品
1997年6月27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发文确定我公司为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定点生产厂家。(见农金改办[1997]86号文件)
1997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二处向全区下文关于配置我公司生产手提式电子防暴箱,(见桂公(经文保)[1997]26号文件)
1997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保卫部向全国下文确定我公司为中国农业银行防范器材定点生产厂家之一(见农银保[1997]5号文件)
1997年8月8日公司生产的车载式保险柜通过公安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均达到企业标准和GB10409-89《防盗保险柜》标准中要求。(见公京检第970163号检测报告)
1998年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监督管理局向全国下文在次确定我公司为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技术防范器材定点生产厂家之一(见银农发[1998]1号文件)
1998年9月5日公司生产的手提式电子防暴箱通过公安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均达到Q/FL002-98FLs-D1《防暴箱》标准中要求。(见公京检第980320号检测报告)
1999年6月30日山东省邮政局下文确定我公司为定点生产单位(鲁邮政安保[1999]10号文件).....
多年来先后得到山东、河南、河北、广西、江西、湖南、湖北、云南、山西、吉林、辽宁、新疆等省人行合作处下文列为定点生产企业,一直得到用户好评!
2001年我公司开始开发销售民用航空箱,舞台灯光箱等系列产品.